原来要当作家真的是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。随时有笔和纸。但是可能时代进步了,只要手机就够了。但是我还是比较喜欢涂涂写写,比较有感觉。
那天在等弟弟看病,看到一个小男生走路,应该只有一岁多吧。因为妈妈告诉我宝宝都是一岁多才会走路的,虽然我十个月就会走了。当下忽然有好多灵感,找了一下宝宝,只有一张祈福通知的纸,不管了,用了它来记录。
一号榴莲头的男宝宝,身穿混着亮黄色和亮青色despicable me 的上衣,及膝的深蓝色短裤,ben ten 的浅黄混浅青的鞋子,大大地眼睛,小小的个子,步伐很不平稳地一直走着。
他一直四处走着,走到阶级,却越加兴奋了。但凡走阶级,就会伸出他小小嫩嫩的手于在他身边一直守护着他的父亲,然后,他父亲就会扶他一把。一切都发生地好自然。所以,牵手的意义意味着什么呢? 是爱护,守护,疼惜吗?
人总对刚学会的事物感到无比新鲜。他开心地走着,用他小小的脚一步一步地踩着。宝宝对走路兴奋,我对驾车兴奋。这只是短期的现象。失去了新鲜感,你就会更安于什么都不做。久了,你会懒得走动,更喜欢一味地坐着,坐出一个大屁股也不在乎。久了,你更喜欢当乘客,坐在司机的身旁。说穿了,人就是懒。
宝宝依旧兴冲冲地走着,脸上的表情像是迎接个什么来着。我望着他咧开大大地笑,真的很可爱。我也笑了。但在一旁的妇女至少扫了一眼,这样可爱的画面她一点都没有任何的情感。我知道,我明白。妈妈说过照顾宝宝最麻烦了。宝宝是麻烦,却是爱的结晶品。孩子只属于两个人的,就你和我。
宝宝太过兴奋了,行走的范围一直在扩大,于是他爸爸开始当人肉墙挡着他的去路。然而无济于事,仍挡不去他的狂野,他的兴致。结果,他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与乐趣,被爸爸抱了起来。许是累了,在爸爸的怀里,他没有挣扎着要爸爸把他放下,乖乖地自己拿起一直挂在他衣服的奶嘴上来咬。但他大大的眼睛还是一直不停地转着,观察四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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